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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项目申报通知

作者:摄影: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2016-07-0121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和《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人才培养改革的决定》等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6年度系列研究生教学项目申报与立项工作。

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项目包括核心课程建设项目、实践基地(平台)建设项目、专著与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项目、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等。

一、    核心课程建设

1.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项目以教学团队的形式进行申报,负责人应为学术造诣高、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

2.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周期为三年,学校给予建设经费支持,学院、学位点应给予配套支持。

3.  研究生核心课程建设优先考虑教学效果好、受益面广的学位课程。

4.  2016年度学校拟立项建设研究生核心课程40门左右,并向双语教学课程和研究生通识课程适当倾斜。

5.  原则上,每个学位点本次申报核心课程不超过2门。

6.  研究生核心课程应加强教材建设,各学院、学位点在建和新申报核心课程应有50%具有出版自编教材计划。

7.  研究生通识课程申请直接报送研究生院。

 

二、    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实践教育水平,探索研究生协同培养机制,使实践基地成为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产业技术创新和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学校开展百家示范性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第二批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申报与建设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实践教育基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附件1)

各学院、学位点在建和新申报实践教育基地应重视实践教学案例库建设,每个基地须形成不少于5个实践教学案例。

 

三、    专著与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项目

1.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著与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管理办法》(附件2)的要求,拟出版的专著或研究生教材已基本完成书稿,字数不少于20万字。

3.  已与出版社(原则上要求国家级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或达成意向书,申请者需提供出版合同或意向书的复印件。

4.    对于两次申报未能立项的同一部专著、研究生教材,不再接受继续申报;获《浙江工业大学专著与研究生教材出版基金》资助,但尚未完成者,本年度不能申报新项目。

 

四、    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

1. 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主要针对研究生教育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聚焦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在培养模式、教学方法、实践教学、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监控体系、导师指导能力提升等方面进行实践探索和理论研究。2016年度申报与立项按照项目指南(见附件3)进行。

2. 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分为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探索两类。教育理论研究类项目应形成教学研究论文。教育实践探索类项目应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成效,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改革经验。申请人应在申请书中注明申报类别,并自行设定结题条件。

3. 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组织评审立项。推荐部门应对推荐项目严格把关,给予配套支持,并督促项目实施。鼓励跨学院、多部门联合申报。

4. 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研究期限为2年,部分项目为1年,起止时间为发文立项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1年期项目至2017年12月31日止)。

5.    主持研究生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未结题和逾期超过1年结题的负责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项目历年执行情况不佳的学院和部门限制申报新项目。

6.  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培育教学成果。

 请各学院(部)、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汇总推荐,确保项目质量。
     请各单位于2016年9月30日17:00前上交申请材料纸质稿1份(出版基金申请书一式5份,书稿一式3份(须装订)),电子稿发至 yjspy@zjut.edu.cn。联系人:秦苗,88320348

附件:

研究生教学项目申报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