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入论文阶段资格审查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月23日。申请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阶段。
一、资格审查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附件)。申请者必须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表格;
2.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4.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至2013年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5.课程成绩单;
6.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成绩证明。
二、资格审查流程
1.9月19日—9月23日,申请人到研究生院(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楼206室,电话:88320390)办理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资格审查手续;
2.9月26日后,研究生院将论文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材料送交相关学院;
3.9月27日至10月10日,相关学院通知申请人办理进入论文阶段手续,并负责给申请人配备导师;
4.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开题报告,一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及答辩工作。
学位论文的具体事宜可咨询相关学院。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论文资格审查表.doc[62.50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