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的第二轮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7】35号,见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未经申报批准的研究生出国项目,不再列入“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的资助范围。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助对象
我校注册的非定向优秀研究生和获得免试推荐资格并被录取为我校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生。
二 资助类型
1. 短期访学:硕士研究生3个月,博士研究生3-6个月;
2. 国际学术会议(境外召开)。
三 申请条件
1. 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本专项项目的资助;
2. 外语水平应能够顺利开展国际交流,短期访学人员需达到外方的语言要求;
3. 已获国(境)外单位接收证明或大会邀请函(短期访学人员应包含经费资助情况说明);
4. 2017年12月31日前出国(境)项目。
四 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17年6月21日之前将《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申请表》(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2016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4)一式一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东教南楼203),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jspy@zjut.edu.cn。
五 其他事项
1.已获2017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第一轮资助尚未成行的学生不用再次申报。
2. 获资助申请人出国(境)前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备案表》交至研究生院备案,未经备案的视同放弃资助资格,不予报销经费。
联系人:杨细银 电话:0571-88320648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经费申请表》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需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