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以及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培养更多创新型、紧缺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做好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根据《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结合人才培养规划,统筹组织申报,各学院限报1项。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申报要求
1. 所申报项目应体现如何通过中外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人才培养特色;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国家战略、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双一流”建设;重点支持服务国家战略、填补领域空白、重点行业急需、具有前瞻性的跨学科或交叉学科人才培养项目。
2. 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方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并考虑关联性。
3. 双方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具体合作协议,有一定前期执行基础。
二、 材料提交要求
请各学院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初稿)及《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东教楼南203);同时将《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初稿)、《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版、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yjspy@zjut.edu.cn。
联系人:杨细银 电话:0571-88320648
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s/988。
近期国家留学基金委下发了《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选派管理办法(试行)》,有兴趣的同学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信息。
附件:1. 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3.2018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
4.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