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改革基金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07〕21号),为提升项目建设质量、积极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决定组织2024上半年校级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1年及之前未结题且未被终止的项目、2022年立项的项目。
二、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学项目验收书》(附件1)和项目总结报告(附件2),并上交经过编目的成果原件及相关附件材料。
2.项目所在单位对照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审查完成情况,将已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验收书》一份由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部门盖章后,与项目总结报告及附件一式1份于6月20日前报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版材料发邮箱:yjspy@zjut.edu.cn。
3.研究生院拟于6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验收,验收将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学校将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学奖励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2] 5号),对按时结题的项目予以奖励。学校鼓励优秀项目继续予以滚动实践、成果推广,培育申报省级教学改革项目。
三、其他事项
各学院(部门)要重视研究生教学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对照项目申请书(任务书)审查完成情况。研究生院将各学院(部门)研究生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情况作为下年度推荐各类研究生教学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姜莹莹,联系电话:88320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