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培养管理  学籍管理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4级中国籍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2024-12-3147

各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详见附件1)规定,启动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方案

请各学院于20251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将学院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工作方案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203,电子版发送至yjspy@zjut.edu.cn

工作方案应包括转入条件与录取办法,可接收转专业研究生的专业范围、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及转入学生的教学管理等内容

二、申请条件

1.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但原则上不得跨学位类型、跨学科门类申请

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研究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如推荐免试、硕博连读等方式)录取的研究生;

2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照顾专业的;

3申请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互转的;

4国家文件政策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其他不能转专业的情形。

3. 根据教学资源配置情况,每个学位授权点可接收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学位点当年实际录取学生人数的2%(不足1人时按1人计算)

4. 因以下两种特殊情况转专业的,可不受第三条中人数限制:

1)因学校学科专业目录调整等原因需要转专业的;

2)在原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范围内转专业的。

三、申请流程

1. 请研究生本人于202514日上午800 - 2025114日下午1700期间周末开放申请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出申请,经转出导师、转出学院同意后,系统将提交至转入专业的学位点所在学院。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2. 转入学院考核后确定拟录取的转专业研究生名单,并于2025117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完成转入导师、转入学院审核,网上公示结束后请将电子版汇总表(详见附件3)发送至yjspy@zjut.edu.cn;经分管院长审批并手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汇总表提交至朝晖校区东科教楼南203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确定。

四、注意事项

1. 请有意向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关注学位点所在学院转专业条件和具体进程安排,同时及时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

2. 转专业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按转入专业标准执行,应按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重新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并按新的计划开展学习和考核。已修课程(含经成绩认定)与新培养方案课程一致的保留成绩和学分;不能对应的课程成绩及学分在成绩单中予以记载,但不纳入毕业总学分计算。

3. 研究生在读期间仅此一次机会可申请转专业,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研究生,请结合今后发展路线(如考公专业要求、热门企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等)慎重选择,在本通知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联系人:研究生院培养办 郭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320145

联系邮箱yjspy@zjut.edu.cn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浙工大发〔2022〕28号).doc

附件2:转专业操作手册-学生.doc

附件3:2024级研究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xlsx



 

 

                             研究生院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