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轮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摄影:来源: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2025-01-2011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第二轮研究生短期访学项目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24号,见附件1),认真组织申报。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注册的在校非定向研究生

已入选“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计划”的在读本科生

二、资助类型

短期访学:出国(境)交流3个月及以上;

三、申请条件

1.在所在培养层次未享受过学校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的资助;  

2.已拿到外方院校的邀请函;

3.未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委、外方单位或其他国(境)外奖学金的经费资助;

4.外语水平应能够顺利开展国际交流,达到外方的语言要求;

四、资助政策

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可获得最长为期1年的联合培养资助,其他博士研究生可获得最长为期6个月的联合培养资助。硕士研究生和已入选“本硕博一体化培养计划”的在读本科生可获得最长为期3个月的联合培养资助。

五、申请及立项

1.申请人须根据附件2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并按照附件3操作指南,登录“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5120-2025224日),进行网上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系统提交后请及时提醒导师及学院研究生分管领导审核。

2.请各学院于2025226日之前将系统导出后学院盖章汇总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spy@zjut.edu.cn。

3.研究生院评审后,确定立项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长审批立项。

派出及管理

1.获得资助人员须在202512月31日前派出。如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本次访学资格的,不影响下次申报。

2.获得资助人员出国(境)前请查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出国(境)交流备案流程》http://www.gs.zjut.edu.cn/2024/0130/c7540a254727/page.psp),办理后续出国(境)前的相关手续。未经备案出国(境)者视同放弃资助资格,不予报销经费。

七、其他事项

6月份以后派出的博士,需同步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但未获国家留基委资助的学校将优先资助

中外双导师专项计划招生的博士生,如获此资助,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学校相关文件有所调整,最终资助标准及方式将以回国时的现行文件为准。

其他时间如需要申请短期访学,请提前一个月联系培养办。

 

 

咨询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电话:0571-88320915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际化培养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浙工大【2022】24号).pdf

附件2:须提交的佐证材料清单.doc

附件3 操作手册.zip